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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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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 (三)未按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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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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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 (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
?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 (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两《侧各:一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植树或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 , (:。四,)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具!有污染或危及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的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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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或与其相《连的: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 (六》)擅自偷盗、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七,)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达到!范围内的《。擅自新建供水设施】工程的
】 对第?(一)、(》二):项行为除追缴应【缴水费和《盗用:、转供的水》。量水费外还可处应缴!水费、盗《用、:。。转供:水量水费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第(《三)、(四)—、(:五,)、(六)、(【七)项行为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一)、(二)!。、(四)《、(五)《、(六)、(七)项!所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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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 在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供水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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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供水—、节约用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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