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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用,水,节水:
第》二十:。九条 用户用水【须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申请提供近、远期!生产、生活需—水计划和《用水要求及接水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组!织勘测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并负责实施工程【施工工程款》按国:家定额与《。取费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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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新建?或者:改建的住《宅和商业门店的【给水工程设计部门在!设计:给水:工程方案时》应征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意见给水工》程竣工后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参与《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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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用户接】水需破路和处理【障碍物等由》用,户自行向《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并办好】施工许可手续协【调处:。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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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水合同定》期,派人抄表计量—并,。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各类水价计收水【费
【用,户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未分别装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通知用户限期安装分!类水表逾期未—分别安装计量—的,按照其?中最高水价类别【。计收水费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对计费!水表的正《常数:据采集?、,维护和更换用户须提!供必要的抄》表条:件同时不得妨碍【。抄收、维《。修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等用水合】理,计价原?则确定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供水价格调整【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县(市)—物价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按,物价管理权限批【准实施 《
第三十四】条 禁止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按下列标准【追,缴水量
【 能?确定单位时间—内用水量的所—盗水量按其最大【单位用水量和最小单!位用水量的平均值乘!以,实际盗水《。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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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确定单—位,时间内用水量的【所盗水?量按其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上】擅自接?管或已?装供水计量》装置:的最大流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 , 对《。破坏供水计量装置进!行盗水的其盗水【量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法定的水《。。表计量检定机构共同!出具的仲《。裁检定结果》为依据;
】 盗水时》间以有证据证明的】。时间确定无法查【明的:盗水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盗《水时:间用于经《营的按6小时计算】;用于?生活的按3》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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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城,市环:卫、绿化、市政【等用水须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定点!设立专用水栓安【装,计,量水表并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分类水价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结算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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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
第三十七】条 用?户可选择安装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供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水表;按月】到供:水企业委《托的银行《或收费点缴清水【费逾月未缴纳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缴纳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月应缴】。水费的1倍;连续】两个月未缴纳—水,费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停,水催缴;连》续三:个月未缴纳水费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注销—户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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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水表发生故障计量!不,准或无法《抄表:计量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排除故障
第!三十九条 水表发生!故障:计量不准或》无法抄表计量时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按照用户前3个月】平,均水量?计,收水费如计》费水表因用户管理】不善造成水表—损坏或故意损坏【铅封的除要》求其限?期纠正?外,。按水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在限期内不纠—正的按水表额定流量!2倍计收水费—
第四十【条 初装—。表属强?制计:量检定器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才能安】装在线水表的检【定周:期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6:2冷水?水表规程要求—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在:线计量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向质监】部门指?定的法定《水表计量检定部门申!请校验水表误差值】按国家?计量规程判定校验合!。格的用户《按原计量数结—清水费校验》费及拆装费由—申请方承担校—验不:合格时?误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上限的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承担【校,验费、?拆装费和当月—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水量用户按当月标】准计量水量》。缴纳水费《;,误差值超过国家【规定允许《下限的用户》除按当月标准计量水!量,缴,。纳水费外还须承【担校验费《、,。拆装费和《当月低于规定误差标!准的水量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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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检!验结果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质监部门申请】仲裁检?定
异!。议期间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供水超出!15日未《提出重新申请的异议!期满视同认可原校】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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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定期对在线计—量水表进《行监督抽《查
》第四十三《条 用水单位、个人!直接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加工、生【产食品?和药:品的必须自行—根据行业需要对【城市公共《供水采取沉淀、【过滤措施保证加工、!生,。产,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未采—取沉淀、《过滤措?施的相关责任由用水!。单位、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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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个人需!更名:过户:的结清水费后由新户!会同原户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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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使用未【经检定、《超,过周期的用水计量器!具和破?坏用:水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禁止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用水单位、个人确!需改变用《水性质?的必须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对用水性质有!异议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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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接受用户监督用【户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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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临时用水或【农,业抗旱需《用城市自来水的办】理临时用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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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城市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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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发【展和:。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用水计划确定【。城,市年度用水计划【并实:行总量控制
!第五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循环】用水等节水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配套建设的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现有公共《建筑:未使用节水器具【的,应当逐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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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用水节水意—识推广节水先进技术!鼓,励,用户更换使用—节水型器具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用户《的饮用?水条件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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