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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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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区(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 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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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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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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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区(市)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区(市)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五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财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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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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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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