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八条 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 第三!十九条 各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 第四十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区(】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 ,  ?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