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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供热系统—。。运,行与计量收费—
第》二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区!域内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设】计能耗指标》以及供热系统的【能源利用率对—供热单?位能源?。消耗进行监》管对供热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
【 : 供热单位应依!法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逐步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户籍热费【管理系统《建立用户个人账户】档,案,实现个?人账户热费网络【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与热用—户签订供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含供热计》量装置管理》。、维护、更换及供】。。热,。价格、收费方式【、纠纷处《理,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科学合理《。的,计量热价和计量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供热计量热价标准!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兼顾热用户和供热】企业双方利》益促进节约用热【。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城市供热计量监管】体系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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