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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既有建筑供热计】量
第—。十八条? 既有建筑应当按】有,关,要求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后,。实施热计量收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节能【、平衡及《热计量改造
! 室内热计量的改!造应与热源、热力站!和,室外供热管网同步】改造保证系统运行】适应热计量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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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组织》有,关专:家按有关规定—对热计量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市、区(市)应当!采用多种渠道筹【措供热计量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鼓?励用户和供》热企业积极投资进】行热计量改造财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提供补助或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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