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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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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村民申请建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申请】人是所辖区域—的,村民且?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无:房户或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户的住房拥挤户;】
(三)原!址房屋确需翻建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或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 (四)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旧村改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必须【调整搬迁的
!第十八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审批—村民建房
— (一)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 (二)—擅自将原住房改【作经:营性住房的;
】 (三)出卖】。、出租、赠与—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次申请建房】的;
【(四)违法占—地或违?法建房未处理结案的!;
(五】)征地拆迁过程中】按,实物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
】 (六》)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未满三年的但因【。婚嫁、军人退伍【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等确需?迁入的除外;—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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