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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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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村民申请建【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所辖区域的—村民且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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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房户或》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户?的住房拥挤户—;
《。 (三《),原址房屋确需翻建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或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四:)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旧村改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必须调整搬迁】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审,批,村民建房
【 (一《)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 (二)擅自将原住!房改作经《营性住房的;
【
(三)出卖!、出:租、:赠,与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次】。申请建房的;
!。 :(四)违《。。法占地或违法建房】未处理结案》的;:
(—五):征地拆迁过程中按】实物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
【
《(六)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未满三》年的但因婚嫁、军人!退伍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等确?需迁入的除外;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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