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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申请条件
》
第《十七:条, 村民《申请:建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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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人是:所辖:区域的村民且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 (二)无【房户或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户的住!房拥:挤户:;,
(三【),原址房屋确需翻建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或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四)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旧村改【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必须调整—。搬迁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审批村民建房
】
, ?(一)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 ?(,。二)擅?自将原?住房改?作经:营性:。住房的;
— (三)—出卖、出租、赠与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次《。。。申请建房的》;
(【四):违法:占地或违法建房未】处理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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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地拆迁《过程中?按实物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
(—六):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未满三年》的但:因婚嫁?、军人退《伍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等《。确需迁入的除外【。;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