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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在转让时】应当:同时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是国—有资产的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置意见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缴齐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后方可进》行转让
第二十】六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转让双方应当【进行土地评估—如实申?报转:让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地上物价格分!别申报)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同质宗《。地的市场价格—且低于标《定地:价20%《以上:的,政府可以按》其申报的成交—。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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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国土资?源部门?制作国有土地—使用权?优,先,购买决定书》并,送达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优先购买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优先购买《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状况】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因—等优:先购买的《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库
第二十七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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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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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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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依】法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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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五)未解《除抵押关系且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
《 :。(六)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 (七)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额不足总额25【%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 ,(八)依法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取:得承租的他项权利】并,由承租人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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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出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 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出租登记后【方可出租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租期最长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
第三十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应当与国土资!源部门?补签: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缴,齐出让金或首期【地租办理登记后方】。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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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转租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承】。租方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经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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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出租关系终止【双方应当在出—租期限终止后—的15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以依法】。。取得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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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同时抵押】
:第,。三十六条 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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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缴齐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二:)以:国有土地《租赁、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建成建?筑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
【 (三)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不含村!民住:宅用:地,)领有土地证—并建成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经土地】所有者同意》的;
《。 ?(四)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第(二)《、(三)《项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连同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同时抵押
】。
第:三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分次或?分割抵押但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归属抵押】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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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权【利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四)项规定的除!外;:
》(三)利用划拨【土地兴?办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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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被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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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土:地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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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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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抵押物的名称—、面积、位置、等级!及价值?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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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批准的《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30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人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房产登记后再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经依法《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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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因担:保债:权的消灭而终—止当事人应》当在抵押终止后10!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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