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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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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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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在转让?时应当同时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是国?有资产?的,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置意见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缴齐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后方可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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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转:。让双方应当进行土】地评估如实》申报:转让: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地:上物价?。格分别申报)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同质宗地的市】场价格且低于标定地!价20%以上的【政府可以按》其申报的成交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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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国土资源部门制!作国有土地使—用权优先购买决【定书并送达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优先】购买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优先购!买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状况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因等优先购买的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库
第二【十七: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一)—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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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依法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五)未解除抵押】关系且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
】 (六)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七》)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额不足】总额25%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 :(八)依法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取得承租的他项【权利并由承租—人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十?条 出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 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出租:登记后方《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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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租期最!长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
《第三十?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应当与国土资源部!门,补签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缴齐出让【金或首期地租—办理登记后方可出租!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转租: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承租方《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经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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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出租关系终—止双:方应当在出》租期限终止》。。后,的15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以依法取得》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同时抵押
第三】。十六:条 :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缴齐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 , (二)以国有】土地租赁、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建】成,建筑: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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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不含村民!住宅:用地)领有土地证】并建成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经土地【所有者同意的—;
(【四)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第(二)》、(三)项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连同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同时—抵押
第三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分,次或分割《抵押:但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归属抵押人【的价值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权:利不得抵押》
《。 (一)土地所【有权;
—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四)项规】定,的除外;
【。 :(三)利用》划,拨土:地兴办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五)依法被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九!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土—地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被担保【的债权数额;
】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面!积、位置、等—级及价值归》属;:。
《。 ,(四)原批准的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3《0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人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 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房产登记】后再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经依《法登:记后生效
— :。 土地使》用权抵押《。因担保债权》的消灭而终》止当事人应》当在抵押终止—后10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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