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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在转让时应!当同时?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是国有资《产的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置意见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缴—齐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后方可【进行转让 》 第二十《六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转】让双方应当进—行土地评估如—实申:报转:让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地上物价格分—别申报?)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同质宗地!的市场?价格且?低于标定《地价20%以—上,的政府可以按其申报!的成交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国—土资源部门》制作国有土地—使用权?优先购?买决定书并送—达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优先购买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优先购买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状况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因等优!先购买的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库 】 第二十七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一)】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 】    《(二)未依法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五【)未:。解除抵押关系且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    !(,六)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   ?。(七)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额不?。足总额2《5%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八)依法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取—。得承租的他项权【。利并由承租人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十条! 出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   ?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出租登记后方【可出:租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租期最!长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 第三十》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应当】与国土资源部门补】签,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缴齐出让金或首】期地租办理登记后】方可出租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转租?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承租方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经登!记,后生效   【  土地使用—权出租关系》终止双方《应当在出租期限【终止后的15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 第三十五条 以依!法取得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同—时,抵押 《第,三十六条《。 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缴,。齐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  (二)以—国有土地租赁、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建成建筑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  ?  (三)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不含村民】住宅用?地)领?有土地证并建成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经土地所《有者同意的; 【  :  (四)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     前—款第(二《)、(三)项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连同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同时抵押 【 第三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分次】或分割抵押但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归属抵押人!的,价值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权利不】得抵:押   》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四)项规定!的除外;    !(三)利用划拨土地!兴办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 (五)依法被【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九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土地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权数?额; 《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面积、位置、】等级及价值》归,属; 《   ?(四:)原:批准的?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3:0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人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  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房产登《。记,后再: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经依法登!记后生?效     土地!使用权抵《押因:担保债?权的消灭而》终止:当事人应当在—抵押终止后10【。日,内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