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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信用信【息分类
第四!。条 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由企》业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评价信息—等内容组成
【。
第【五条 基础》信息包括建设单位基!础信息、建设类企】业,。基础信息《和从业人员基础信】息
》建,设类企业基》础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工商《注册:基本情况《;
【 (二)组织机构!代码;
— (—三)资质资格的等级!。、有效期及》监督检查记录;
!
(四】)安:全生:产许可及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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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信息 !
: 从业】人员基础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一)个人》身份和?。履历;
— (二)从!业,资格类别、证号【、等级、有》效期及监督检查记】录;
— (三)从】业现状;
】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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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良好【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从事建筑活动中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诚信:经营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组》。织表彰、奖励的行为!。记录
【
第七条》 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执法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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