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地震作用计》算,
—
3.4.1【 建筑机电—工程设备应根—据所:属建筑抗震要求、所!属部:位采用不同功能【系数、类别系数【进行抗震计算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按表3.4—.,1的规定《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高《要求时外观可能损】坏但不?影响:使用功?能和防火能力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1.4倍以上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大于》等于1?。.4;?
! 2 中等—要求时使用功—能基本正常或可【很快恢?。复,。耐火时间减少1/4!。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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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一》。般要求时《多数构件基本处于原!位但系统《可能损坏需修理才】能恢复功能耐—火时间明显降—低只能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0.6!倍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取,0.6
【
表3.4.【1 ?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
?
:
?
3.—。4.2 当计算】两个连接《在一:起、抗震措施—要求不?同,的,建筑机电设》备时应按较高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机:电设备连接损—坏时不?应引起与之》相连的有《较高要求的》机电设?备失效
【。
3.4.3【 下列建筑机电】设备应进行抗震验算!
?。
《 : 1 《7度~9度时电【梯提升设备的锚【固件:、高层建筑上的【。电梯构?件及其?。锚固:;
?。
【 2 7度~【9,度时建筑机电设备】自重大于1.8kN!或其:体系自振周》。。期大于0《.1s的设备支架、!基,座及其锚固
!
3.4》.4: 建筑机电工程】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构件】和部件的地》震,力,应施加?于其重心水平地震力!应沿任一《水平:方向:;
?。
?
》。2 建筑机电工程!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可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对支承—于不:同楼:层或防震缝两侧的】建筑机电《工,程除: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外尚应同—。时计算地震时支【承点之间相对位移产!生的作用《效,应;
《
—。 3 建筑机!电设备(含支架【)的体系自振周期大!于0.1s且—其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或:建,筑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0%时宜进入整体】结构模型进行抗【震计算也可采用楼】面反应谱方法—计算其中与》楼盖:非弹:性连接的设备可直】接将设?备与楼盖作为一个质!点计入整个结构的】分析:。中,得到设备所》受的地?震作:用
3】.,4.5 《 当采用等效侧力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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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F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 : γ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按本规范第【3,.,4.1条执行—;
《。
《 !η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按本规范【第3.4.1—条执行;
》
》 — , ?ξ1状态系数;对】支承点低于质心【的任何设备和柔性体!系宜取2.0其余】情况可取1.0;】
《
— ξ2位!置系数建筑的—顶点宜?取2:.0底部宜取1【.0沿高度线性分布!;对结构要求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应按?其计算结果调整;
!
《
》 ? α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本《规范第3.3.5条!。中多遇地震的—规定采用;
—
:
》 , 【G非结构构件的重力!应包括运行》时有关的人员、容】器和管道中的介【质及储物柜中物品的!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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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生的内力】。可按该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乘以规定》的,支承点相对》。弹,性水平位移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应根据《其端部的实际—。连接状态分别采用】。刚性连接、铰—接、弹性连接或滑】动连接?等简化的力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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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段防?震缝两侧的》相对水平位移—宜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相邻楼层的【相对弹性水平位【移△u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宜按表】3.4.6》采用;
《
》 》。 》h计算楼层层高(m!)
》
表3.》4.6?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
?
》
3.4.7【 当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下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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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βs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