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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地震作【用计:算 : 》 3.4.—1 : 建筑?。机电:工程设?备,应根:据所属建筑抗震【要,求,、所属部位采用【不同功?能系数?、类别系数进行【抗震计算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按表3.》4.1的规定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要求】时外观可能》损坏但不影》响使用功能和防火能!力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1.4【倍以上?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大于等于1.4; !  —   2  —中等要求时使用功能!基本正常或可很【快恢复耐火时—间减少1/4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取!。1.0; — : ,    《 3  一般要求时!多数构件基本处【于原位但系统可能】损坏需?修理才?能恢复功能耐火【时间明显降低只能】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0,.6倍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取—0.6 《 : 表3.4.1!  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 【 【 3.4.2 】 当计算两个连【。接在一起、抗震措施!要求:不同的建筑机电设备!时应按较高》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机电设备连【接损坏时不》应引起与之相连【的有较高要求的机】电设备失效》 3【.4:.3  下列建筑机!电设:备应进行抗震验算】 :    【。 1  《7度~9度时电梯提!升设备的《锚固件、高层建筑上!的电梯构件及—其锚固; 【。     2 ! ,7度~9度时建【筑机电设备自重大】于,。。1.8kN》或其体?系自振周期大于0】.1s的设》备支架、《基座及其锚固— 3【.4.4《  建筑《机电工程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构件和部件的【地震力应施加于其】重心水平地》震力:。应沿任一水平—方向;?  【   2  —建筑机电工程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可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对!支承于不同》楼层或防震缝两【侧的建筑机电工程】除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外尚应同时计【算地震时支承—点之间相对位—移产生的《作用:效应;  【 ,  ?。   3 》 建筑机电设备(含!支,架)的体系自—振周:期大于?0,.1s?且,其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或建—筑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0%时】宜进入整体结构模型!进行:抗,震计算也可采用【楼面反应谱方法计】算其中与楼盖—非弹性连接的—设,备可直接《将设备与楼盖作【。为,一个质点《计入整?个结构的分》析中得到设备所受】的地震?作用: : 3.—4.5  当采用】等效侧力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F,。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     》 γ: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按本?规范第3.4.1条!执行:; 《 ?。         ! η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按本规?范第3.《。4.1条执行; !      !   ?。  ξ1状态系数;!对支承点低》。于质心?的任何设备和—柔性:体系宜取2.0【其,余,情况可取1.0;】。。   】       【。 ξ2位《置系数?建筑的顶点宜取2】.0底部宜取1【.0沿高度》线性分布;对结【构要求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应,按其计?。算结果调整; 【 《         !  α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本规范第3》.3.5条中—多遇地震的规定【采用; !  :        G!非结构构件的重【力,应包括运行时有关的!。人员、容器和管道】。中的介?质及储?物柜:。中物品的重力 【。 : 3.4.【6 :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生的内力可按—该,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乘以规定的支】承点相对弹性水平位!移,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应根据其端【部的:实际连接状态分别】。采用刚性连接、铰接!、弹性连接或滑【动连接等《简化的力《学,模型; 》。 ?     2—  分?段防震?缝两侧的《相对水平位移宜【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相邻楼层的相对【弹性水平位移△【u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宜按表3《.4.6《采用; 》      !     h—计算楼层层》。高(m)《 , 《 表3.《4.6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 》 :3.4.7  当】。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下式—计算 】 》     》式中βs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