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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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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地震作—。用效:应(包括《自,身重力产生的效【应和支座相对位移】产生:的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S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
! , 《 γ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取1.2!;
! 【 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1.3;
【
】 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
《。 ?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3.5.】2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构件抗震验算时摩擦!力不得作为抵—抗地震作用的抗力】;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1.0并》应满足下式要求
!
《
,
】 式中R《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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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建筑物内的【高位水箱《应与所在结构可靠连!接8度及8度以上】时结构?设计应考虑》高,位水箱对结构体系】产生的附加地震【作用效应
》
3.5.!4 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需要连续工!作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其支—吊架应能保证设施】正常工作《重量较大的》设备宜设置》在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部位;相关部位的结!构构件?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
3.》5.5 需要【设防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所承受的》不同方向的地—震作用应《由不同方《。向的抗震支承—来,承担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应由两个不同】方向的抗震支承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