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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地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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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建筑机电—工,程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其抗震设防—烈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选》用并:可采用?相应于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对应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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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内的建筑机》电,工程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分别按7!度和8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
表3》.3:.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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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g为重力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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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建筑结构的设计】特,征,周期:应,根据其所在地的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确定设计特征!周期值应按》表,3.3.《。3的:规定采用
【
表3.—3,。.3 设计特征】周期值(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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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我国主!要城镇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选—用
—。
3.3.》5 建筑机电【工程设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3.3.5采!。用当建筑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采用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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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5,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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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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