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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实施的需要!做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界线》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调整界线的》由,原土地使用权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以各种—方式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 第二十一条 !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共活动用地、广】场、河?道、水库和》。泄洪区损毁》古树名木、占压【。地下管?线或:其它设施进行建【设 【 第二十二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建议书时—。应当征求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各项设计任务书】在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的选址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环保、?消防、文物》。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前: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 —  :  :(二)属非经营性】用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中标后持建设】项目的有效》。文件填写建设用【地选:址申请书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  —  (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其他要!求确定建设》地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四【。)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总《平面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 : ?第二十四条 住宅建!设按居住区规划综】合开:发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居住区各《项建设用地由—开发单?位统一办理用地【手续 【。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农村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有土《。地新建中小企—。业和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住房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   《  :在城市近《。郊区范围内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的须!符合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规划审核意》见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     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绿化需《要通过或占用—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土地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 , 第二十六—条 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准!领,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使用》。完毕后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使用的!应当在使用期满【前2:个月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出让、转《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出让方和【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