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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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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进!行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和?技术经济《论证;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应当使主要】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和开发程序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 第九条》。 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廊坊《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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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由?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级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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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以下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各县(市、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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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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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廊坊市区—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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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制,镇的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近期建设区域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规,划设:计要点后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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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廊【坊市区及各县(市】)区域内的铁路客站!大,型广场文《。化、体育《中心大中专院校象征!城市的雕塑、纪念碑!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须经专》。家充分论《证后分别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二条 抗—震、人?防、消防等》专业规划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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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组织!编制的?。城市人民《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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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在实》施中需要《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按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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