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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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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进!行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和技术经【济论:。证,;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应当使主《要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和开?。发程序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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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廊坊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报批:
《 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由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级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县城以下《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各县(!市、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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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廊,坊市:区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 : 其他建—制镇的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近【期建设区域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规划设计要【。。点,后,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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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廊坊市】区及各县(市)【区域内的铁路—客站大型广场文化、!体育:中心:大中专院校象征城市!。的雕塑、纪念碑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须经专》家充分论证后分别】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二《条 抗震、人—防、消防等专业【。规,划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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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组织编—制的城?市人民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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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在实施中需要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按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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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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