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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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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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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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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城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庄区】。、北史家务乡、【。南尖:。塔,乡、北旺乡、杨税务!。乡、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县(市)的城【市规:划区由?县(:市)人民政府—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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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市情、县(】市,)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合理控【制市区?规模坚持科学布【局、提高城市—整体功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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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保》护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城市风《貌必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并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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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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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廊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城?市规划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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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各—专项规划《;指导各《县(市)《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县镇总—。体建设规划;
】 (三【)参:与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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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已经审批项!目的放线、》验线、验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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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一书两证”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发!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委托开发【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业项目的放》线、验线、验槽、竣!工验收;其》他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负责—项目的放线、验线】、验:。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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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城以下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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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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