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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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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按下列程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方可》开工:建设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范围《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设计;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定并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设计单?。位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会审按会审【意见修?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四、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等资!料中有关《城市规划的内容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 ,零星建设项目—和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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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是办理施工手续与许!可建:设的:。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之日】起的:6个月?内开工建设确需【延,迟开工日期的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即自行失效》
: 第五十五》条 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
【 : : 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确】需延长使用期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
《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不能继续使用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期满:前或:者接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第五十六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一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退让城市道】路在详?。细规划已获批准的区!域应当按照详—细规划的规定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未编制详》细规划或者详细【规划尚未获得批准的!区,域应当按照》。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要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
第》五十七条 新建【建,筑间距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噪、管线【埋,设、视线等因素【确定:正南北朝向多—低层: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在市中心区不】小于1?1.1在新区—不小于11.3【
?第五十八条 —禁止占用现有道路建!设建筑物《严格控制在》。现有:路幅外、《规划:道路上建设、维【修,。建筑物现有建筑物】经鉴定确系危房【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五十?九条 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申请放线;建筑工】程施工至《。+0:.,00时?、管线工程施工【至覆土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持验线申请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并核准》签章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者》覆土:
分》段,施工的管线工程可以!分段申请验》线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确】需,改变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位置、尺【寸,、主要?立面、管线标高等应!当事: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或者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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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规划验收竣工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筑?工程的位置及使用】性质、层数》、标高、《高度:、立面等;
!。二、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各:类配套工程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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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当拆除的原有】建筑及施《。工用:。房等临时《建筑:的拆除情况
!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可以》分期进行验》收 :
第六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房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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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
第六十】。四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道路公用【设施(?无障:。碍设施、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等:)和各专业管—。线(自来水、污水、!电力:、通讯?、广电、燃气—等,)必须与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各专业管线不能同步!实,。施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投资建?设各专业管线主管】部门需要时向该单】。位购买管位不得【重复建设
】各专业管线的建设应!加,强与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计划衔接避免重!复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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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市中【心区严禁《新建架空《线路现有架空—管线应逐步改造入】地或结合道》。路改:造和地?块,建设改造《入地原有架空设施】同,时拆除
》第六十六条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设展宽】段道:路,用地红线宽度按【展宽段控制建筑相应!后退
第六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开!设道路?出入口或与市政【管线接口须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八条 城市【规划管理统一—采用城市坐标系和黄!海高程?系竖:向标:高控制下限》为,道路路面2.—72米室外地坪2】.,8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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