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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供热【设施管理
第!。十,七条 城市供热设】施,包括热源厂和锅炉房!、换热站、管网【及管道井、泵站、阀!门,室、计?量仪表及室内管【网、散?。热器及其它有—关设施
第十八】。条 集中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和?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热源《单位界限《外一米以《内,的管网及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
! (二?),自热源单位》界限:外一米以外的主干】。线、支?线及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
(三)!热用户自入户—阀门(不《。含)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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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热!用,户自己铺设的庭院管!网如果热用户与供】热单位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依照产权承担维【修和养护《责任即管网的—产权归谁所有由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第十《九,条 供热管网及附属!设备周围1.—5米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 (二)【埋设线杆、挖坑、】掘土、钻《探、打桩《、植树;
— 《(,三)爆破作业;【
(四】)堆放垃圾、杂物】、排放污废水—;,
—(五)其《它,影响供热管网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 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涉》及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或影:响供热设备正常运】。。行,的工:。程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供热单位的【意见
因!工程:施工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经【供,热,单位查验同意—后方可施工不按供】热单位要求》施工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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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维修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热—用户有义《务保护城市供—热设施?发现供热设施损坏】应当及时通知维【修和养护责任单位维!修,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立即抢修
!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发》生紧急安《。全事故需要抢—修时可先施工—后补办手续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供热单位保证】抢,修及: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 :。供热计量仪表及温】。度调:控装置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备?合,。格证书和型式检验】证书:供热计量设施、设】备及产品实行备案制!度备案情《况和:限制使用产品淘【汰产品及新产品推】广目录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严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热计量设施【。
第二十》四条 禁止损坏或擅!自改拆、移动供热】。单位的管网、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确需改拆、移【动,的应当经供热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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