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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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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征用、《划拨和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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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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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安排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应《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应:有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行性研究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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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用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须持—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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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及相应的计划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等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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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征询并协调!有关部门《意,见依据城市》规划确认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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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核《定用地界限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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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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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查建设】用地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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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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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文件、图!纸、资料和》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用地总平面图之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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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划拨和占《用,土地手续《六,个月内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并《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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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如确需改变【的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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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规】。划,要求: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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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批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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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无条【件退回用地;使【用期满?应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退回【用,地并恢复原地貌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批准—临时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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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市容【、,交通、供《。电、:通讯、消防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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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压】。。地下管线和设施【影响其使用、维修、!养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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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用学校【操场、体育设施【和公共绿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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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占用城?市河堤护岸、排水】沟渠影响城》市防洪排水的—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开,山采:矿挖取砂石、土方】围填水面《和设置废渣、垃【圾,堆放场地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有关部门【须按城市规划的规】。。。定进行审《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及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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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制定】出让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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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如改变土地【用途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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