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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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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征用、?划拨:和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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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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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安!排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应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应【有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行性研究【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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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用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须持《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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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及相:应的计?划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等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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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征询并》协调有关《部门意?见依据城市》规划确认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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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核定—。用地:界限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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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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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查建设《用地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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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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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文件、图纸】。、资料?和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用地】总平面图之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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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划拨【和占用土地手—续,六个月?。内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并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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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如确需《改变的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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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规划要求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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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批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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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无》条件退?回用地;使用期【满应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退回【。用地并恢复原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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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批》。准临时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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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影响市【容、交通、》供电、通讯、消防】。。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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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占压地【下管线和设施影响】。其使用、维修—、养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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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用学校操场、【体育设施《和公共绿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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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占用城市】河堤护岸、》。排,。水沟渠影响城市防洪!排,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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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开山采矿挖取砂【石、土方围填水面】和设置?废渣、垃圾堆—放场地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有—关部门须按城—市规划的规定进【行审: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及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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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制定出让【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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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如改变《土地:用途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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