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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 第十一《条, 主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原有易燃、易【爆、污染严重、运】输量大的工业项【目应按照市规划要】求逐步?迁到工业区内主【城区可适《当,安排占地少、无污】染、:。用水量小《的小型工业项目,】严格控制有污染、】。用水量大的新建【、扩建?大中型工业项目 !第十二条 》新建大中《型工业项目应设置】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内建设【 第十三条 农】副产品、工业品批】发市:场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主城—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应设置在外环】路以:外 第十四—条, 公路长途客—运站应设在市区外】围,并与《城,市公共交《通站场相衔接,市区!内的公路长》途客运站应逐—步,迁出城市《中心区 第十五条! 旧城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新城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公园、风景【旅游区?不得修建《与之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7:0% 《    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地率!不得低于30—%;低?于30%的》(含原插建建筑【。。物):,不得插《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因放射、】环,保、通讯、卫—生等特殊《要求:需防护隔离的,应】设置防护隔离绿化】带;防护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征—。用 ?第,十六条 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严格遵守水源保护!。要求 《第十七条 住—宅建设?应,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应按照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旧城区!改建应按照》批准的改造规划【成片、?。成组:团进:行,;严格控《制插建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进行住宅【建设,应按照规【定,标准代征《(,拆)公共设施—。用地:,两个以上单位参建!的,代征(拆)【面积由建《。设,单位平均分担改变原!用地性质插建住宅】的,按每住宅单【。元代征(拆)0.】4亩:执行 第》十九:条 主城区内的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住宅?用地:应严格?限制在村内空闲【地或原宅基地内 】   ?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村民进【行多:层或中高层住—宅建设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新征】建设用地: —   ?  (一)有闲置】地可利?用的:。;     【(二:。)通过改《造可满足《。用地需要 》   ?  (三)国家【。或省、市限制的重复!建设项目或扩建项】目; 《。    (四)不符!合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规定的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    (》二)载明单位性【质、申请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及!环保:要求:等情况?的选:址申请报告 【    《。(,三)批准立项的【文件、设计任务【书或其它《有关:文件;     !(四)?新进市单位须持有省!政府或市政》府批准进市的—文件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文件齐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应:确定选址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    《(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设计方案或!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说明《书,;    — (三)定线通知书!及,测绘单位按定线【通知书实《地测取的《测量数据《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文件齐备、测量数!据准:确完整的,应绘制建!设用地图《,并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安【全防护等需》要临时?用地的?,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手续《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临!时用地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用?地单位必《须停止使用》。,,并自行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6个月内,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逾》期未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以单位享》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与外》商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变,更土地?使用规划要求的【,应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商的建—设项目,中方—建,设单位应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需预《留,发展用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计!划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预留期不!得超:过二年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预留南—水北调工程及市以上!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    【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适用本辖区—的,实施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