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投 标
】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依法【。成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及》建设监理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条?件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参照》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必须与投标!的工程相适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 (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工作内!容、分?包,单位及其资质—等级等情况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时!应向招?标人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投标》人一般应《提供下述资料
! (一—)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和开【户银:行,帐号:;
【 (二)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
】 (三)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四)企业简—历和近三年来的业】绩;
》 (五)技术!力量、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地施工企业】由银:行提供资信证明)】;
(【六)现有施工机械】装备状况;
】 :(七)?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建、拟】开工项目等)—; :
(八)【近,两年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等
】 投标人经资质审!查合格并且》接到投标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者即《。为正式投标人—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应作统?一回答并用》书面形式发送各投标!。人 :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装订成册在有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在招标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人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予拒绝《接受
》 :投标文件《送,出后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否《认或自行修改实质】性的条款否则以投】标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确需】。局部更正、补充投标!文件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书?面通知招标人该【局部更正、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于【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于》签订合同后七日【内退还
】第二十九《条 投标报价应在】国家和本省、市现行!有关工程造价和收】。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竞争实力自【主报:价
如采用!单价、费率报价的施!工招标工《程中标人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的约定—时间内根据中标费率!、单:价及其它《承诺:条件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报价提交—招标人?审查并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定》认可:后方为正式有效【的工程承包价格
!
: 开标后投标报【价除下列情况外不得!。更改
《
(一)招标】文件:约定采用《“二次竞标法—”按约定方法修改第!一次:报价的; 》
,
(《二)报价《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不一】致而修改报价—工期的;《。
(三)扣!除由于招标单位原】因造成超过发—。包范围和报》价口:径部分的《;
《 (?四)修正除工—程,量、单价《、费率以外》且招标文件约定的算!术性错误的》
》上述报价的修正、变!更、商议均应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 :
?
第:三,十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