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城《乡开发建设
【
,
第十五条 城乡开!发建设必须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专家评审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坚持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集中成片进】行,开发:建设的原则
—
》 :第十:六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依据详细规划进行】规,划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 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未制定详细规—划的不得进行规划审!批
—
: 第十七《条 旧区改造—。要,在,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以集《中成:片改造?为主、优化用地【布局:、改善环《境质量、增》强综合功《能为:基本目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集镇!、村庄进行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集镇、【村庄建设规划
】 》。 城乡结合》部的集镇、村—庄,应当按城乡规划【。。的要求进行成片【改造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加速近郊《农村城市《化进程
】
第十九条【 ,城市:道路退让红线要符】合,下列要求
! (一)40】-50米道路单【。侧退让红线距离【。为5-1《0米;
【 (二》。)20-30米【道路单侧退》让红线距离》为,2,-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