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证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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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对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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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保证金仅用于支【。付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缺陷且原承包人解】体、:撤销或无能力维【修,等情况而由发包【人另行组织进行维】修的费?用
?。 第十《。三条: 使用保证金时由】产权:。人(或使《用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选【择维修施工单位;】当出现发《包人解体、撤销【等情况时《产权人(或使—用人:)向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可由【其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选择维修施工单位!
《 《维修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的:维修价款应经—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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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施工单位】按双方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完成》维,修任务后发包人(】出现:发包:人解体?、撤销等《。情况时为产权人或】使用人下同》)应及时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形成书面意见】后,发包人和维修施工】单,位,共同向监督机构申】请保证金
】。 保证金使用!额度不得超》过本工程缴》纳的保证金数额及利!息,
】对于社会投资项目】。监督机构接到发包】人,。和维修施工单—位共同?申请后向金融机构出!具工程维《修资金?支付:通知(见《附,。件一)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10》日内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资金给维修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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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减免、缓】存、滞?留、挪用、》封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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