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保证金返还 【 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2年期间未出现】质量:缺陷的满2年时返还!保证金和利》息的70%》满5:年时将余额和利【息全部返还;若2年!期间出现质量缺【陷且已进行保修的满!2,年时返还保证金和利!息,的50%满5年时将!余额和?利息全部返还;【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缺陷?但未进行保修的【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满5年时返还保】证金:余额和利息;合同有!特殊:约定:的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原则下》可按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 对社会投【资项目保《证金:返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承包人《应向: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书(见附件二)并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预》留、支取凭》证等材料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书应!经发包人《、物业公《司(无物业公司时】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下,同)等单位确—认;    ! (二)监》督机构对《相关申请材料—。核实无误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报告(?见,附件三)即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大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报【告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当地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监督】机构:向金融机构发出【返,还通知; 》。  《  (三)—有关单?位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返还发?包人等单位提出【异议承?包,人不认可的》由监督机构仲—裁并执行《 ,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即,时向承包人支—付返还保证金逾【期返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计付利息并按【照保证金托管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八条? 经:确认原承包人—。解体或撤《销的按?有关债权债》务等规定处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