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保证【金返还
】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2年】期间未出现》质量缺陷的》满2年?时返还保证金和利】息的70%满—5年时将余额和【。利息全部返还;【若2年期间出现质量!缺陷且已进行保修】的满2年时返还保证!金和利息的50【%,满5:。年时将余额和利【。息全部返还;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缺陷但—。未进行保《修的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满5年时【返还保证金余额【。和利息;合同—。有特:殊约:定的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原则下?可按合?同,执行
》 第十六条 对社会!投,资项目保证金—返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承包人应向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书(见附件二!。)并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预—留、支取凭证等材料!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书应经发包人、【物业公?司(无物业公司【。时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下【同)等单位确认;
!
?
《(二:)监督机构对相关】申请材料核实无【误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报告(】见附件三)即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大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报告】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当地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监督机】构向金融机》构,发出返还通知;【
—
(?三)有关单位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返还发包人等单位!提出异议承包人【不认可?的,。。由监督机构仲裁并】执行:。
,。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即时向承!包人:支付返还保证—。金逾期返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计付》利息并按照保证金】托管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八条 经确认原承包!人解体或《。撤销的按有》关债权债务等规【定处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