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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用热管理
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按照有关规!定,于当年度10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
(—二,)热用?户需要改造供热【设施或者《停,止供热的应当—在10月15日前】。向供热单位申—报,并办理完成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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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擅自?接通管网、》增加供热管》线或散热器扩大供热!面积:;,
》(,四)不得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及热水器》等循环装置;
! (五)》不得擅自安装或【启闭供热装置;
! , (六)不得擅自!改变用热性》质;
》 , (七)禁止其它】损坏供热《设,施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 (八)允【许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稽查:、测温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热用户和供】热,单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请求赔偿由于—对方的责任或—者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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