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三章 供热管理! 第十六条 !城市集中《供热经营企业应取得!城市集?中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从事集中!供热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集中《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供热: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的热源和】与市政府或城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 !   《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有经过!供热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   《 (:五):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有:健全的供热事—故抢险预案并配【备专业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    (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 《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签定【供,用热制式《合同 《 :。 《第十九条 》本市供热期》。限,。为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热源单!位、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按质供热 【 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供热因突发》性故障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凡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原—因造成连续停止【供热:超过48小时或间】。断性停?。止供:热累计超过96小时!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必须提前告知热】用,户说明原因》并于供热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向《热用户?退还相应《的热费 【 第二—。十一条 符》合国家房屋设计规】。范的采暖《建,筑按面积计费的或】按两部?制热:价计:费的在温控调—节阀全?。开放状态时供热期内!室温不能低于—16℃ 《 第二!十二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以申请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温   【  :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供用》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 第—二十三条 供、【用热双方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向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调解处?理或申请仲裁—机关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擅自《放弃:供热发生《弃,管供:热的其供热设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备,条件的供《热单位托管》并确定?托管期限; ! ,  (二《),发,生歇业、撤销、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转让、?移交供?热设施的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四)供热《单,位,应定期检测》用户:室温确保《热用户年度平均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 《   ?(五)按照维护【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热用户】室温合格率、—热用户报修》修理及时率、供热运!行设备完好率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标准和质量公开!。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热用户反—映的:问题; 》  ?。  (六)供热单位!有权对热用户—供热设施进行巡查】管理人员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    (七)!根,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发展热用户需—要发展热用户的应当!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