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78-2008 建标库

6.3      

6.3.1  当拟建地热电站站址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潜在滑坡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6.3.2  滑坡勘察应查明滑坡的范围、规模、地质背景、性质及其危害程度,分析产生的原因及其稳定状况,提出稳定性验算和整治所需的岩土参数,对滑坡进行稳定性验算与评价,预测其发展并提出防治方案、整治措施及监测建议。

6.3.3  滑坡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范围,应包括滑坡及与滑坡相邻的稳定地段和补给滑坡体的有关汇水区域,比例尺可采用1:200~1:200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调查滑坡及周围的微地貌形态。

    2  应调查滑坡地段岩土结构及性质。

    3  应调查滑坡的汇水条件、地下水及泉水的出露与活动情况,以及湿地的分布与变化。

    4  应调查滑坡地段建筑物及树木等变形、位移和破坏情况,并应判明滑坡的活动期与新老滑坡。

    5  应分析滑坡产生的原因、滑动面的层数与可能的深度,并应判定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可能的发展范围及滑体的稳定性,同时应预测工程活动对滑坡稳定性影响。

    6  应调查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

6.3.4  滑坡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点、线的布置,应能查明滑坡的岩土结构及其性质,滑动面的位置、起伏变化与滑动带的物理力学性质,主滑方向以及地下水的补给、排泄等。

    2  在主滑轴线上应布置勘探线,勘探线上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在主滑轴线的上、下部位及滑动面起伏变化大的地段,应加密勘探点。对需要设置支挡设施的地段,尚应按相应设施的要求布置勘探点。

    3  勘探点深度应进入稳定地层3~5m,当分析滑动面有向深处发展的可能时,可适当加深。对抗滑桩、锚杆(索)等支挡设施的勘探点深度,尚应深入设计锚固深度以下不少于3m。

    4  在钻进过程中,应分别采取适当数量的岩土试样;当滑动面不明显时,宜在预计的滑动带附近连续采取不扰动试样。

    5  应选择适当部位布置一定数量的探井或探槽。

6.3.5  滑坡勘察的岩土试验工作,应着重测求滑动带岩土的抗剪强度。残余抗剪强度可通过室内反复剪切求得,其剪切试验条件宜与滑动受力条件、滑动方向相同或相似,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原位滑动面(带)的剪切试验。

6.3.6  滑坡的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首选滑坡的主滑轴断面进行验算。必要时尚应选择其他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验算,并应划分出主滑和抗滑区段。计算模型应客观反映滑坡体的实际情况。

    2  滑动面(带)的抗剪强度计算指标,应根据室内外试验结果,结合反分析及工程类比综合确定。

    3  反分析时宜根据室内外抗剪强度的试验结果或经验数据,给定粘聚力或内摩擦角,反求另一值,采用滑动后实测的主滑轴断面进行计算。其稳定性系数,对正在滑动的滑坡可取0.95~1.00,对处于暂时稳定的滑坡,可取1.00~1.05。

    4  当存在地下水作用、地震及人类活动等时,应计入其对稳定的影响。

    5  滑坡的稳定性系数计算,应根据岩土结构及滑面(带)条件,选用圆弧法、平面法或折线滑动法。

6.3.7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的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