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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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条件的项目—鼓励安?装,太阳:能生活热水》、遮阳和被动式新】风系统?。上述改造内容应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第七条! ,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更换》外窗以及外墙屋面】。保温和楼门节能改造!满足消防《规范的可以》进行楼?道,墙面保温和粉—刷改造?后,围护结?构部位?应达到?本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传】热系数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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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包括安装跨!越管、温控》阀,、楼:栋热计量表和分【户热:计量装置《(,。流量温?度法或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改造后应【达到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和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京政【容发〔2010【〕115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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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更新、改造老【旧供热?管网应用气候—补偿、烟气》冷凝热回收、水泵】。风机变?频(调速)》技术、管网水力平衡!调节、分区分时控】制,、供:热,系统集控等节能技】术改造后应》达到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等?。有关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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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采用集中供热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完成—改造后从当年采暖季!开始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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