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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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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必须编制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要】求并结合旧村用【地现状、拆迁安置方!案、资金平衡等实】际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区(—管委会)旧村改造办!公室会同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合理确】定安置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第八》条 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区政府初审后报!市规划?部,门审批经批准的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必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九!条, 旧?村改造应当在旧村用!地现状范围内—组织实施如》旧村用地与规划【。用地不一致应当按】规划要求实行等面】积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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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旧村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因规】划需要下《列项目用地造成建】设,资金难?以平衡的可在旧村】用地范围外》增加相应的用地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解】决
? (》。一,)城市主、》次干道路(》宽度:≥1:8米);《
: (二)城】市公共绿地(不【包括小区内》的公共绿地)—;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较大型】市政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不】含幼托所、配—电所、?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小区!配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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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铁!路、高速公路—、高压电线等控【制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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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用地—
《 :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用】地项目的征地(包括!增加用地)、拆迁、!安置及相关费—用纳:入旧村改造项目【统一实施并结算其工!程,建设资金由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如需由市级】安排的须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旧村改造用!地纳入全市用地【计划
》 《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进行:旧村改造的其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应》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组织实施其》中,市政设?施、公?建配套、《。。拆迁安置等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拆迁安】置用地?可为集体《建设用地
—。第十:一条 旧村改【。。造项目中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后】。其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国库并按规—定计提?有关规费和》专项资金《后应当在1》个月内全部返—还所在?的区政府(管委会】)返还区政》府(: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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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投入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由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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