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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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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必须编】制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要求并结合旧村用】地现状、拆迁安置方!案、:。资,金平衡?等实际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区(?。管委会)旧村改造】办公:室会同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合理确定【安置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第八】条 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区政【府初审后《报市规划部门审批经!批准:的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必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九》条 : 旧村改造应当在】旧,村用地现状范—围内组织实施—如旧村用地》与规划用地不一致应!当按规划要求实行】等面积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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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村】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因规【划需要下列项目用地!造成建设资》。金难以平衡的可在】旧村用地范围外增】加,相应的用地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解—决
— ,(一)城市主、次】干道路(宽度—≥18米);—
》 (二)城市公共】绿地(不包》括小:区内的公共绿—地);
【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较《大,型,市政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不?含幼托所、配电【所、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小区配套》项目);
— (四)铁路!、高:速公路、高压—电线等控制用地;】
《 (五)》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用】地,。
《。 , 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用地》。项,目的征地(包括【增加用地)、—拆迁、?安,置及相关费用纳入】旧村改造项目—统一实施并结算其】工程建设资金由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如需由!。。市级安?排的:。须报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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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旧村】改造:用地纳入全》市用地计划
【 ? ,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进行旧?村,改造的其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应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组织?实施其中市政设【施、公建配套、拆】迁安:置等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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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拆迁安置用地可为集!体建:设用地
第十一】条,。 :旧村改造项目中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后其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国】库并按规定计提【有关规费和专项资】。金后应当在1个月】内全部返还所在的区!政府(管委会—。)返还区政府(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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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投入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由,。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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