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城市【。。环,境和人?居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和形象!规范和引导市区旧】村改:造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范围内的旧村改【造    — 已纳入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城市改建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再》实施旧?村改造? 第三条 【旧村改造按照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自求平衡【的原则和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 【 市:政府:建立:市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及旧村改!造办:公室统一《指导市区《旧村改造工作 !    《 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市政《园林、房管》、环保?、消防、人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旧村改造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本辖:区旧村?改,造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辖区旧《村改:造实施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区(管【委会)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旧!。村改造?。有关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规:划编制、方案审【查、拆迁安》置、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平衡等工》作并牵头会同房管】、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房屋拆迁总】建筑面积和投入【产,出分析测算进—。行联合?审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具体》指导协助村委—。会及:时协调解决旧—村改:造实施有关》争议问题 —。第五条 村委会为!旧,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旧村改《造各项工作 第】六,。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旧村:应当:实施整体拆迁改造】。对规:模较:大的旧村《可先予总体规—划分期组织实施 】    — 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旧村可采取局!部,拆迁与局部》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 】    旧》村改造整体实施或】分期实施《都,应当:做到拆迁安置—平衡、建《。设资金平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