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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改善城市环境】和人居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和形象规—范和引导市区—旧,。村改造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范围内的旧村【改造
《 已纳—入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城?市改建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再实施旧村改】造,。
第三条 — 旧村改造按照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自—求平衡的原则和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政府建《立市: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及旧《村改造办公室统一指!导市:区旧:村,改,造工作
! 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市政《园林、?房管、环保、—消防、人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旧村《改造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本辖区》旧村改?造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辖区旧村改!造实施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区(管委会)】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旧村改?造有关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规划!编制、方案审查、】拆迁安置、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平衡等工】作并牵头会同房【管、: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房屋拆迁总建筑【面积和投《。入产出?分析测算进》行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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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具体指导协助村委】会及时协调解—。决旧村改造实施【有关争议问题—
第五条 村】委会为旧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旧村改造】各项工作
第六】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旧村应当实【施整体拆迁改造对规!模较大的旧村可【先予总体规划—分期组织实施
! 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旧村】可采:。取局部拆《迁与局部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
— 旧村改造!整体实施或分—期实施都应当做【。到拆迁安置平—衡、建设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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