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 为改?善城市环《境和:人居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和?形象:规范和引导》市区旧村改造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范围》内,的旧村改造
【 已纳—。入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城市【改建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再实施旧村】改,造
第三条 】旧村改造按照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自求平衡【的原:则,和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政府建立市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及—旧村改造《办公室统《一指导市区》旧村改造工》作
!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市】政园林、房管—。、环保、消》防、:人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旧村》改造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本,辖,区旧村改造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辖区旧【村改造实施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区《(管委?会,)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旧村】。改造有关《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规?划编制、方案—审查、拆迁安置【、,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平衡?等工作?并牵头会同房管、】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房《屋拆:迁总建?筑面积和投入产【出分析?测算进行联合审【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具体—指,导协助?村,委会:及时协调《解,决,旧,村改造?实施有关《争议问题
第【五条 ? 村委会为旧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旧村改造《。各项工?。。作,
第六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旧村应当实【。施整体拆迁改造对规!模较:大的旧村《可先予总体》规划分期组织实【施
》 ? 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旧村可《采,取局:部,拆迁与局部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
】旧村改造整体—实施或分期实—施都应当做到拆迁安!置平衡、建设资【金平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