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拆迁安!置 第十二条! 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必须制订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区(管委会》)旧村改造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指:。导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制订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该细则】由村:。民全体大会或—者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区政》府(管委会)审查】同,意报市房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旧村改【造住:。宅用房拆迁安置面】积原则按被拆迁【的合法产权总建筑】面积和符《合政:策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的无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1—.65系数核定包】干,由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在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时,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四—条 符合政策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的无》产权:房屋的建造年—限和建筑面积由【各区:政府按?照经市政府同意的拆!。迁无产?权住:宅房屋后《回购:住宅安置房暂行规定!(温房管〔2—007〕《48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拆迁地段无产权房屋!处理的通知(温市】规〔:2007〕182号!)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予,以联审核定 【第十五条 —经入户调查》核实的合法产权建筑!。面积和联审核定【符合:政策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的无产权房【屋建筑面积的汇【总数和相关资料【由区(管委会—)旧村改造办公室】报市旧?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并作为有关部—门立项审批的依据 ! 第十?六条 旧村改造】。中的商业、办公等用!。房,拆迁:后的安置面积由【市规划部《门按照?。有关拆迁安置政策】予以确定 第【十七条 政策【。规定年限后建造【的无产权房》屋及现行《违法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第十八条 !对旧村?改造范围内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村民》应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制订相关!的优惠政策在村级】包干的安置》面积中统筹安排照】顾解决 《 第十?九条 ? 旧:村改造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拆迁人按《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申领拆迁】许可证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拆迁旧村改造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数】达,到10?0%后?拆迁人方可》规定:拆迁腾空期》限要求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腾空】并组织房屋拆迁【 第二十》条 旧村改造【中私:营企业?(包括股《份制)?和村级集体企业【。拆迁实行货币化安】。置在安置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可按市【场评估价购置—办,公或商住用房涉及】到区属企业拆—迁由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市属企业—原则上不列入旧村】改造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须纳入的须—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十:一条 旧村改造安!。置房(包括改造【项目内的《市政: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建设?应当实行代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时可将代建安—置房一并纳入由【。中标单位统一代建与!开发 第二十二】条 区(管委会)!旧村改造《办公室要对旧—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严格把握安置!房建设与经营性【。开发项目的建设时序!市政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必《须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