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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但保
】第九条 投标担【保,是,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招标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一种经济承诺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担保的?规定
第十条【 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转入【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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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投标担保额度一般!为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该笔款项解—入专:。项,账户:本专项账户由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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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当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履约担保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的【向中标人退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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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于《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提交履约担保后!。。七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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