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提高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要求的资格条!件招标?人对提?。。高投标人资格条件】法律风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三)《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
《 (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 估算价在3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情况特殊》的,,招: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评【标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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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越资质《。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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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 :。 (三)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 (四)《泄露或?者出卖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 (六)擅【自修改?经,批准或备案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 (七)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
【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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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程序!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规,定执行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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