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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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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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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对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 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前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督对?象应当依法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监督—检查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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