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
第五十—六条 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 (?一)要求《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二,)要求对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 (?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 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前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督对象应】当依法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监督检查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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