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前期、勘察与【设计
?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
— 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依法将深基坑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并?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将深基坑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得单独—发包:
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不得》迫使承?。。包商低于成本价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违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第七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前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对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现状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调查范围根!据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确定一般情况—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至少向外延】伸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距离止
—
— 第八条 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进行深入调!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拍摄影像资—料必要时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对建(构)筑物进】行鉴定并提出相应措!施
【 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
第九条 】。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专项》的专:业类乙级及以上的资!质一类深基》坑工程?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由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甲级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 前款所称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如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 深基坑工程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岩土或《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
【 ,第十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勘—察勘察报告应当对支!护结:构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基坑施工!对相邻?设施:的影:响,、现:场监测的项目、开挖!。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勘察!报告深度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勘察:单位应当《。对勘察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勘,察报告应当经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 , 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
《 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并根【据审查?合格后的勘察—报告、深基》坑周边的地质情况】、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编制设计方案
! ? ,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则选择最佳】方案:。
— :当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主体结构设计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
《
第【。十二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正常使?用期限、《土方挖填《、降排水措施—、地表水的排泄与】疏,导、监测项》目及要求、相邻设】施与环境保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深基坑工《程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 , ,当使用锚杆支护形】式时:锚杆不得伸》入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也》不得伸出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范围线【且应当?。退让原有地》下基础设施》城市中心区域开挖】深度超过《8米的基坑限—。制使:用,锚杆支护形》式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作好》技术交底和》后期施工服务工作】当,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设计《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