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施工
《第十四条 承接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二级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一类深基坑工程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深!基坑工程《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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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设计:方案以及相》邻设施与周》边环境资料针对不】同施工状况编制【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当《有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方—案必须先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章在根据【技术评审专家—组意见修改完成并】通过复审后》经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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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相邻设施】、,。地下管线、道路及】环境等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落实到位》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 》 严禁擅自修改或】变更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确需修《改的应?当经原审查》专家组同意并—组织重新审查;如涉!及设计方案》修,改或变更应当—先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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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渣《土,应当按照市》相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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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相邻多项深基坑!工程先后施工—。时各建?设单位应当共—同,做好协调工》作采:取具体?安全措施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
】 :后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先施工的建】设单:位,参,与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并形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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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实行信【息化:管理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监》测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做好监测工作—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降水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影响?当发:现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按施工】方案中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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