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建设《项目概况;
! (:二)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 (三)《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
(四)【。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
《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
: (?一)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二)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 (四)》采取的安全措施; !
: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六)》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应当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岗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应将经】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与本实施细则】第四、五、六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应当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原则上试!生,产(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评价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与本—实施细则第四、【五、:六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版1份!);: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 :。(五:)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
,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七!),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审查提出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
第【二十四条 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委托安全中【介,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实地—核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及专家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建设项】目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审查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
,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对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及专家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使用)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在组织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资料和现场!。。审查时可以组织或】者商请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结合各自的审【查内容共同》审查;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审【查
?
,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
(一)!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 , (?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
?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
: (五)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的;
! :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
— (七)发现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 (八》)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审查提出的建议!未进行整《改落实的; —
—(九)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收到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10》个工作日内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其配套规章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并?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建设:单位申请或申请变】更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时!申请资?料,。中的安?全评价报告由建设项!目竣工?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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