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  :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概况; 】   ?(二:)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   (三)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   (《四)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二)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  : (四)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六)—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 ,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应当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岗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应—将经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与本实?。施细:则第四、五、六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应当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原】则上试生产(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 ,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评价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与本!实施细则《第四、五、六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版1份)】;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 ,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五)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   (七)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审,查提出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   《。 第二《十四:条 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委托安全】中介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实地核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及专家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建,设项目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审查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对》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及专!家,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使用【)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 ,。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在组织!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资:料和现场审查—时可以组织》或者商请《。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结合各自的审查内!容共同?审查;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审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   —(一)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   (五)【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的;  !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 ? ?  :(七)发现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   (八)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审查】提出的建议未进行整!改落实的; 】   (》九)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收《到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10个工《作日内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其配》套规章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并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  建设单位申【请或申?请变更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时申请资料中【的安全评价报—告由建设《项目竣工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代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