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已经取得安全!许可:。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撤销】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一)建设单—位决定停止》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被依法终止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超【越职权实施安—全许可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安全: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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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行,政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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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有效:期分别为2》年自: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决定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自动失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机关在》。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时《要在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上注明】有效:期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的有效》期自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决定之日!。起至: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取得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之?日止
】
,第三十条《 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一—般采取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对于:国,内没有生产》(储存)、》。大型联合生产、【选址在生产生活相】对密集区域和在【组织专家集中审【查时专家《提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要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建设》项目现场核查 【
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采取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集中:审查的方式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时要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后】应按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要《求提供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申请文】。件、资料若干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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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的各个?审查阶段建》设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如果保证—。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后!可以解?决,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则》可以原则《通过审查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后再—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进!行审议和作出决【定建设单位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时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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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情况!的档:案及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将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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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工作前要通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审》查并作为审查组的成!员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时向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通报 ?
第》三十:五条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分别于】每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实施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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