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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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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建设项】目概况;
!
—。(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 :
(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
!(五)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
【 :(六:)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
》(七)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
?
(《八)结?论和:。建议
!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向与本实施细!则第四、五、六【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 ,
?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版1份);!
?
》
(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 ,
《。。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
【 :(四)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平面图等; !
》
(—五)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将《安全设施设计—资料与设立安全审查!资料一并提供—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由》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一:并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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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委托安全中介—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及专家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书面审查意见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对》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及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
: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
— (一)《未经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经安全!审查未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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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选:择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
,
】(三)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设计的】;
】
? (四)对未—采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 》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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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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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
》
(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
》。。 (二《)在施?工期间有《重大变更《或重新?设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