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 : 招标发包—分为:。。公开:。招标发?包和邀请招标—发,包,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发包的范围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建筑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招标主要采用—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招标形式工业!、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可,以采用征求建议书方!式,
,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按照项目建设规】。模、隶属《关系和投《资来源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公!开进行
《
— 第:十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公开【招,标发包
《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
!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其他建设—工程
《 ,
:
?第十六条 》 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发包
】 (一)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的;
! (二—)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采用公开招标发包将!影响建设工》程实施时机的
】
《 :第,十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以直接发—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必须【招标发包《范围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招—标发包但单项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并且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 :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以直:接发包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者专—有技术?的;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涉及国家安全!、秘密、应急、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的;技术】特别复杂或者专业性!特别强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3个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已建【成项目需《要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
单项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实行直?接发包的应》。当采用?。方案:竞选形式
》
第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招标方式和—发包方式核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或者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核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
》 (一)填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编制招标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在指定的相关!媒体发布招》标信息;
! , (三》)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书】面答疑; 》
】(四)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受》理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
《 《 (五)《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
— ,。 (六)经》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 》(七:)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八)!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而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补偿】;,
《 , (九)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表给予登《记并在15日内【予以公示 》
:
》 第二十条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在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为依据确定评标分值!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在评【标分值中的比例【不得低?。于85%;》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费用等商务部【分在:评标:分值中的比例—不得超过15% 】
,
第二》十,一条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而》未中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费用不得!。从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支:出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 发包方不得—迫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低《于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价格和合理》的设计周期》。。竞标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价!格和合理的设计周期!。为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