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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法》承,担所售商品房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或者未按照》。规定将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交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并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罚?款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程相关验《收并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     【(二)项目》。经理擅自《变更或者离岗的; !     (【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填】写验收记录并由专】人签字的;》 ,  ?   (四)未【及,时、同步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书面制止或者整改!。验收未闭合以及制止!无效时未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处理的; —。     (二)!未,按照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  【   (三)未【按照规定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或者出具》虚假验?收意见的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质量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或者转包检测业务的!;  》   (《二)未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或!者检测数据未按【照规定实《时上:传的; 》     (—三,)不:合格检测《报告:。未在24小时内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质量】检测单位未按照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在资质或者营业执】照范围内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的; 》 :    (二)【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未按照规定到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 ?    (三—)供应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 】     》。(,四):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的 【。 第二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