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规划《和用地管理
—
第《七条 受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委托】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以及!审批工作并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提出意见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分局应》当制止本辖区内个人!违法:建设活动
第八条!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指导并监督规】划分局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第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对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实,施规划管《理
》 ,
(《一)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建房】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房户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原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注销登《。记手:续并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和《。。设,施退:出原有宅基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规《划建设要《求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影—响消防、供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等设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 (风》景林地)《、邻里通道并妥善处!理好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三)禁止农村居民】在,。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建造住宅
—
(四【)在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产权的个人!住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为危房的!按危房等级》可实施维修不—得,重,建;确需重建且【。符合:有关低收入标准家庭!。的应向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并列入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计划在得到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时退?出原:有宅基地
—
?
,(五)因《国家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统一拆【迁安置?的由区政府》、街办? (乡、镇)或拆】迁,安置部门申办安置】小区规划、土地手】续后就近进入安置】小区严?。禁个人利用住宅【建设变相开发商品】房 :
(六)独立】建设的农村居民住宅!主体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第十条《 申请办理农村【居民住宅规划—许可、房屋登记手】续的一般程序
】。
》
(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
l、书面】申,。请并填写 》十堰市城《区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申报表;
】。
2、所在村 !(居)民委》员会意见、街办【(乡、镇《、开发?区)审查意》。见;
】。3、土地《权属证明;
—
?
:4、房屋权》属证:书,。;
—
5、十堰城区【常住人口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书:和原房屋照》片;
】7、其他相关—的图件?
(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申请由区规划分【局统一受理并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区—规划:分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政,府 (管《委会)审批》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 》(居)民建设—规划要求的易地新】建、进?入居民?点小区的个人建【房户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委:托区规?划分局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含附图)》;实:施维修的核发 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 (应标》明维修?房屋的结构》部位)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许可图件审》批前须在所在村【 (居)委会—和, “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
(三《。)农村?居民新建、》扩建、易《地新建住宅》先向:区城市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凭》用地:批准书?到区:城市:规划分局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后续》规划手续申请—农村:居民建房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并】经区:规,划分局会同国土资】源,。和市城?建,监察部门现场放线】核位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
—
(四)农村!居民住宅建设施【工期:间应当?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含《附图)存放》在施:工现场备查
!
(?五)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工程竣工后18】0天内?建,房者应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含!附图)向区》规划分局《申请现场规划验收】对验收符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认—可证;对不符—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或有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国土、规划、!城,。建监察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
!
(六)农村居民!建房者持市规划、】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核发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认可证、》 土:地使用?证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应当】严格按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红线图申请放【线、验线后施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位?。置、层?数、建筑面积和造】型色彩等技术要求内!容确需更改》的,须,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办理《变更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在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无【法在期限内》开工的可《以在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审批:不得超过两次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