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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村 (居)民】点建:设的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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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村 (居—)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乡、镇、街办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由!辖区规划分局—组织: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具体《规划地点须征得【。区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编制村 (】居)民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 】“统:一规划、统一出【让、统一征用、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原则】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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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村 】(居)民点规划方案!经区规划分》局初审后按》程序报市规》划局进行技术审查】和审批因居民点【规划建设需要农用】。地转用、征用集体】。土地的应当事先报】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规划和土地手续
!第十六条 经批【准的村 (居)民点!规,划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到各区【建设局 (园—林局:)办理绿线审批手】。续建设完成后应【到各区建设》局 (园林局—)办理配套绿化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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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个:人建:房纳入?村 (居)民点规划!建设的应当在居【民点小区内按—规划布局进行统一建!设,不得擅自在原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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