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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十堰城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十堰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十堰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茅箭区!、,张湾区及十堰—经济开发区的全部】辖区:面积为119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区是《指东起?白浪黄莲垭西至【柏林阳南沟》北至汉江《街办洪溪湾南至【百二河村《的,。代家沟?面积为31》9平方公里
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 ,
建设、国土资】。源、城建监》。察、建管、房管、】公安消防、》市政园林、林—业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建?设和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六条: 禁:。止城市居《民和外来居》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造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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