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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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执业
!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并在资格证书规定】范围内?执业
第【二十九条 咨询企业!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示范文本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合》同
《。 : 委托或者承—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选取咨—询企业或《者承接咨询业务【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咨询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依法:开展咨询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二)依法对所承接!的咨询项《目进行登记》建立: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计?价,依据;
!。(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执业活动信!息;
》 (四)—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报送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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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咨询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本单位从业》人员借用给其他【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 (二)【在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从?。。业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
! (三)故—意,压低或者抬》高建设工程》造价:;
》 (?四,)出具虚假》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二条 咨询企!业应当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负【。责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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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从业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故意压—低或:者抬高建设工程造】价,。;
? (二)违】。反规定?。签,署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三)超越资格!证书:规定范围从业;【
? :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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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外市咨【。询企业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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