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移交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接收《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承接验收之日起七】日内签署验收确认】书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物?业保修金交存至【指,。定专户?专项用于保修期内物!业维修的《保障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物业】保,修金监管实行—。统一交存、》资金:归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
第五十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
—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
: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 :。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三)破坏房屋】外貌;
》 :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 , ,。。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五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
,
《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五《十二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
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决定
!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第【五十四条 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表和?分户计量表前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第!五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收!费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
: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五】十七条 新建商【品住宅?、,。公有住宅以及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出售时—物业出售人和买受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五【十,八,条 未?建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 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采用分—期交纳的方》式并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服务费】时予以代收;业【。主,。大会也可以决定【由业主一次》性交纳
【 :业主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或者抵押《登记时应《当同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已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
第五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
【 《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六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行工程?审价:和使用程序审—核
》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在换届改选》小组的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进行财务审计
!
第六十一条【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 :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 (三?)全:体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 按照—本规定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部分共用部》分、全体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但物业的共用部分】属于人为损坏的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
第:六十二条 物业【部分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应当由部》分共用的业主—决,定并经专有》。部分占部分》。共用: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部分共【用部分?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决定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部分》。共用部?分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部分?共用:部分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前款—决定不得与业—主大会?对全:体共:用部分作《。出的决定相抵触【。;对上?述,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其所有人!承担:机动车停车场—(库)?的,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交【纳纳:。入业主大会》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单独核算《
,
第《六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成立业主大【会书面报《告前专项《维修:资金不得动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维修责任!
《。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规定】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但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期间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出维修实施方案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征询—业主意见经全体共】用部分业主依法【讨论通过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仅涉及部分共用部分!的可以提交涉及【共,用部分的业主依【法讨论?通,过
维】修费:用经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六》十五条 业》主应当定期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并按】照规定检测和鉴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
物】业出: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十,六条:。 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报!告
(一!),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 : (二)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 前?。款,规定:涉及维修费用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六十七条 物!。业,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予以【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报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直接?按照管?理规约的规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第六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外墙—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并定期进行清洗或!。者粉刷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十九?条 物业《共用部分需要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相关专有部分的!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
, 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邮政、民》。防等专业单位进【行相关作《业需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需要进入专【有部分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 上述作—业造成共有部分【或者专有部分—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恢复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