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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承接物业】管理区域数量和【建筑面积的规范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库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应当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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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聘方《案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第三十六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但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选聘等其他方式】的,除外
—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前应当参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 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但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房屋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注明房屋承重结!构的房?屋结构图不得占用】、移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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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在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三十日内无偿移!。交给:。业主大会
【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
: ,。 , ,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室号
》。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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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业【主共:有
— (一)物业管理用!房,;
(】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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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
—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
? (五)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
】(六)?其他依?法归:业主共有《的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出
【 前:。款规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登记: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
《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 (二)共有绿】化的:维护;
!(三)共有》。区域:的保洁;
— : (四)共有【区域的秩《序,维,护;
—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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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 (》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 (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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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 (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 (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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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
? 《(一)?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 (二)小区监】控系统、电梯、水泵!、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记录;
— , ,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 (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 (五)业主清册!;,
: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垃圾清运【、电信覆盖等—书面协议《;
—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前款》。规定的档案》。和资料以及物—业管理?用房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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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买卖双方—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的结算作出》约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
第四十七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
】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 :。 (三)》聘请专业机》构的方案;
—。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 电梯、消防!。、,技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管》。理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进行财务【管理根据委托财务管!理合同开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应当向业主—每季度公布一—次自:行管理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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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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