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承接物业《管,理区域数《。量,和建筑面积的规【范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库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应当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
? ? 选聘?方案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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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但!。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选聘—等其:他方式的除外
】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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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前应《。当参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 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但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房屋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注明!房屋承?重结构的房屋结【。构图:不得占?用、移?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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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在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三十日!内无偿?移交给业主大会
】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
!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室号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
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业主共有
【。 (一》),物,业管理用房;
】 ? (: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
(五!)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
— (六)《其他依法归业—主共有?的设施设备
—。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出
》
》前款规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登记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
?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 ,。。 (二)共有绿化】的维护;
— (三)共有!区域的保洁;
】 (四)共】有区域的《秩序维?护;
—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
, (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 (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
!(四)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
】。 (一)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 ? (二)小区监控系!。统、电梯《、水泵、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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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 (五)业主】清册;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垃圾清运】、电信覆盖等—书面协议;
—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前款规【定,的档案和资》料以及物业管理【。。用房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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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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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买】卖双方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的结算作【出约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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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四,十七:。。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机】构的方案;
】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电梯、!消防:。、技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管理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进行财务管—理根:据委托财务管—。理合同开《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应当向业《主每季度公布—一次自行管理—。。账目
【 ,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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