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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 ,。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承接物—业管理区域数量和】建筑面积《的,规范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第三》。十四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库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应!当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
《。 ?选,聘方案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第三十》。六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但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选—聘等其他《方式的除外
】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前?。应当参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 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但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房屋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注明》房屋承重《结构的房《屋结构图《不得占用、移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在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三十—日内无偿移》交给业主大》会
—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
—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室号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业主】共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
?
(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
?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
】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
— (五《)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
? (六)其【他依法归业》。主共有的《设施设备
【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出—
前款】规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登记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
】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
, , (二)—共有绿?化的:维护;?
,
(三)共!。有区域的保》洁;
—。 (四)共有区域!的秩序维《护;
》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
《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 (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
: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 (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
》(,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
《 (四》)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
! (一)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 (二?),小区:监控系统、电梯、】水泵、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记录;
《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 , (?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
(五【)业主清《册;
《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垃,圾清运、电信覆【盖等书?。面协议;《。
《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前款规【定的档案和资料以及!物业管理用房
】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买卖双方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的结算作!出约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第四十六》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
,第四十七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
,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机构【的方案;
】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电梯、消防、技【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管理—。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进【行财务管《理根据委托财—务管理合同》开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应当向业主!每,季度公布一次自行管!理账目
— ?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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