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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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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承接物业管】。理区域数量和建筑面!积的规范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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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库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应当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
: 《选聘方案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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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但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选聘等其他》方式的除《外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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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前—应当参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 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但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房屋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注明房屋承重结构!的房屋?结构图不得占—。。用、移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 ?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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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在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三—十日内无偿移交【。给业主大会
!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
【 ,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室号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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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业主共》有
— (一)物业管【理用房;
— (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 , ,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
【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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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
:。。 (六)【其他依法《归业主共有的—设施:设备
》 :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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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登记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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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
】 ,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 《(二)共有绿化【的维护;
! (:三)共有《区域的保洁;
】 (四)共有!区域的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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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 (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 (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
】(四)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
】
(—。一)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二)小区监控系统、!电梯、水泵、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记录;
!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 ?(,五)业主《清册;
《
: :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垃圾清运、电】信覆:盖等书面协议;
】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前款!规定的档案和资【料以及物业管理【用房: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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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买卖双【方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的结算作出约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
第四十《七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
!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 (《三)聘请专》业机构的方》案,;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电!。梯、消防《、技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管理【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进—行财务?管理根据委托财务管!理合同开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应当向业!主每季?度公布一次自行管】理账目?
? 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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