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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七条 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被道路》、,河道等?分割为两个以上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且能明》确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 第八条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定物业管理区】域  —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征求?。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的!预划意见《。   —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核定物业》。管,理区域 》     —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应当】将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物业管理区域!范围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 第九条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还应当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后—。。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许可!手续时应当向—房管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前款规定的资料 】 ?    业主—。可以向房管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查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 第十】一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除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  《 ,  业主应当直【接或者通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应当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     》。(一)物业管理【区域:核定意见《;   【  (二《)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 —。    《 (三?)业主清册》和物业建筑面积【;     !(四)?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 —     (】五):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 《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  ?。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房管办事【处代表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 第》十五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 ,。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 ,  ?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 】 ,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可以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撤》销业主?小组:不适:。当的:决定: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依据【委托人?。对所议事项》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 ? 第十八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小》组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任期、》罢,免和补选等事—项作出?约定 【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任期为三年到五年! , ,    》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规:则予以罢《免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 【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   《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   ?  (?二,)提:出业主委员》会会议议题;—     (!三)按?照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签署有【关文书 【   ? 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履行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三)管】理规约; 【 ,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 :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 ,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书面通知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邀请房管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并听取房管》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 》    业主委【员会不?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其《限期召开;逾—期,不召开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应业主【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 ,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接受业?主查询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应?当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六十【日内会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建换届改【。选小组由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换】届改选?小组由业主代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房】管办事?处代表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改选小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换,届,改选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换!届改选?小组组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 ,   ? 自换届改选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     (一)】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二)除管理!规约规定情形之【外的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 】    — ,(三)其他重大事项! , 《 :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改选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应当【。及时提供 》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并《由,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在—备案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拒不移】交第一款所述物【。品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督促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 : 第》。二十六条 不—再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应当【在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所述物《品移交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出,现成员人数》不足二分之一或者】其他无法正常运作情!形的业主《大会:应当作出决定启动补!选或者提前换届改选!程,序, , 《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名】称、所辖区 !   ?。 ,。域,范围、成员》、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房屋【灭失:或者:其他原因致使—业主委员《会,无,法存:续,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 , ?。 :。第二十九条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将—。备案资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 , ,。     业主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 《 :。     (二【)决定本小》组范:围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  【   (三)—决定本小组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    业主小【组议事由《该业主?。小组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业主小组【行使前款《。规定职责的程序参】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法调解本地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