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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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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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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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
: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 》 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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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其设立的房】屋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房管》办事处)承》担相关具体事务
】。。
《 : 市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 : 《(二)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 《 (?。。三)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指导与监—督;
》 (四)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 (五《)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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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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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对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 , 》本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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