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志,愿消:防队与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的?建设
《第十一条《(志愿消防队的【发展)
!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
!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推!动下列单位和场【所积:极组建志愿》消防队:
》
? (?一)轨道交通两条】线以上?换乘:枢纽站点;
】 (二)—三星:级以:上宾(旅)》馆、饭店《;
(】三)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
【 《(四)三《级甲:等医院?;
【(五)?高度:10:0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
》
第十二条(—志愿消防队设—。置要求)
》
, 《。志愿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落?。实,人员、器材装备、】值班备勤《。室等
—第十三条(》志愿消?防队的工作)
【
志愿消防!队在其组《建单位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 (一)熟悉】单位、场所》。平面布局《、重点部位》和固定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参与》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 (二《),制定完善单》位、场所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三?)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业【务培训?;
?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工作
】
,
第十四条(志愿消!防,队的备案)
! 志愿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以及志愿消【防队队长的》。任免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五条(《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设,置要求)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并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
:第十:六,条(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的工作)—
《 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指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 (?一):。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保安》队伍等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 (三—)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
?。 (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协?助开展火灾现场保护!以及善后处理—。;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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