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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 搬迁?安置 《 第三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以: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在具《体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搬迁安置 【 :。 , 第三十二条! 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先建安置—房后搬迁原则进行】确保被搬迁人—及早入住 》    — , 被搬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参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给被搬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 ,第三十三条 —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搬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 , :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搬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三》十四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搬迁—房屋:进行估价 【 第三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搬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 【第三十六《条 城中村房【屋,搬,。迁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补!偿,。安置方式《 第!三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按40平方米核】定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安,置房屋?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60平方米 — ,    】集中安置房屋户【型以80至》130平《方米左右为》主也可根据集中安】置地势和《需要合理设置其他户!型, — , 第三十八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十九?条 安置房屋【价格结算 【    —。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搬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重!置价结算; 【 :   (二)!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    【(三)每户原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给与货?币补偿综《合安置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奖—励,面积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    【 (四《)在安置《小区按人均5平【方米预留《门面房由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所得收益对安置的】村民进行《分红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须在安置小【区配建公租房作为集!体资产配建面积为】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的!5%-10% 【 ? : 第四十》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安排被》搬迁人?在外自行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超过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倍!向被搬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  : 过渡—期限自被搬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 : 第四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被搬:。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 :。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 ,    【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搬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 , 第四?十三条 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的可!以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结合!本村:。土地资源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和过渡补助费标准!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过渡:。补助费标《准应当公示并经原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 ? ?第四十?四条 参与—安置人员原则—上必:须户籍与住》房一致且只有一【处住房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城镇户口人】员在农村有合法产】权房屋若是》另有住?房的:只,对搬迁?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没有其】它住房的纳》入安置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