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搬迁安置】
第三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以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在具《体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搬—迁安置?
:
第三】十二条 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先建安置房》后搬迁原则进行【确保被搬《迁人及早入住
】 ?
被搬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参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给被搬】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三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搬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搬【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三十四—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搬迁房屋】进行估?价
》
第三—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搬】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
第三】十六条 城中村】房屋搬迁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补偿安置方—式
】。 第:三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按40平方!米核定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安!置房屋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60《平方米
】。
集中安】置房屋户型以—80至130平方米!左右为主也可—根据集中安》置,。地势和?需要合理《设置其他户型—
【 第三十八》。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金额
】
《 第?三十九条 安置房!屋,价格结算
》
:
《
,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搬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重,置价结算;
!
《 (?二)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 《
? (三)每户原【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给与货币补偿综合!安,置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奖励面【。积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
?
?
?(四)在安置小区】按人:均5平方《米预:留门面房由》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所得收益对安置的!村民进行分红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须在安置小区配!建公租房作》为集体资产》配建面积为》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的5%-10%
】
,
第四十!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安】排被搬迁人在外自行!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超过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倍,向被搬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
《 过?渡期限自被》搬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
?。第四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 (一)被搬【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
《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
》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
《
第四十二条 !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搬?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四十三条《 :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的可:以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结?合本村土地资源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和过渡补助!费标准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过【渡补助费标准应当】公示并经原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
第四—十四条 《 参与安置人员原】则,上,必,须户籍与住房一致且!只有一处《住房: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城镇户!口人员在农村有合】法产权?。房屋若?是另有?住房的只对搬迁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没有其它住房—的纳入?安置范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