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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搬迁安置】 第三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以?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在具《体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搬迁安置【 【 第三十《。。二条 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先建安《置房后搬迁原—则进行确《保被搬迁《人及早入住 —    【 被?搬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参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给被搬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三!。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搬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搬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第三《十四: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搬迁房屋进行估价 ! 《 : 第三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搬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 :。 , 《第三十六条 城中!村房屋搬迁》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补偿:。安置方式 】 《第三: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按4—0平方?米核定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安置房屋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60—平方:米 》   》 集中?。安置房屋《户型以80至130!平方米左《。右为主也《可根据集中安—置地势?和需要合理设—置其他户型》 ? 第三十】八条 ?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金】额 》 第三十【九条 安置—房屋价格《结算 —   《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搬: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重置】价结算; —   《 ? (:二)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 (三)每户原!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给与货币补—偿综:合安置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奖励面—积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 (四)在安置!小区按人均5平方米!预留门面房由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所得收?益对安置的》。村民:进行分红《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须,。在,安置小区配建公【租房作为集》体资产配建面积为】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的!5%:-10% — : 第》四十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安排被—搬迁人在外自—行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超过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倍【向被搬?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 ,    过】。渡期限自被搬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 第四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被搬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  ?。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搬》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四十三《条 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的可:以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结合本村》土,。地资源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和】过渡补助费》标准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过【渡,补助费标准应当公】示并经原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 第四十!四条 参与安置】人员原则上必须户籍!与住房一致且只有】一处:住房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城镇户》。口人员在农村—。。有合:法产权房屋若是另】有住房的只对—搬迁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没有其【它住房的纳入安置】范围 《 , ,